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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才梦

     
    作者:张爱玲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画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格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
    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走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噬性的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张爱玲的文章还是话痨子小屁孩时期撺掇着才开始看的,几年下来,大部分也都草草过了一遍。小说种种的,近两年许久不再翻看,脑子里就只剩下了几个熟悉的名字,七巧、川娥、曼桢。倒是这篇早期练笔的小文却一直能背出大部分。今天走着走着,忽然又想起。是为记。
     

    Possibility.

     

    看完《历史深处的忧虑》,有了吃完蛋还想看看鸡的想法。

    人肉搜索的结果有点出乎意料。

    除了知道作者的名字和一些友人记述的片断,再没有任何可以让我跟人说上半小时的素材。

    只记得,他们说他们不是学者。

    松了一口气。

     

    据说这是一对上世纪末旅美的夫妇。

    出国之前的身份大概可以归纳成工程师一类的。

    现在友人戏谑的称他们为两个南方来的小贩,

    一年里一半时间做点小生意,一半时间看书写书。

    于是就有了这几十万关于生活的文字。

     

    有人说,除了生活本身,关于生活的所有描述都或多或少是一种误读。

    其实,生活被感受到,被表达,然后被人阅读,被理解,这到底出在哪一环,恐怕无法考证了。

    对也好,错也好,

    也许有趣的是判断的标准,更甚于判断本身。

    也许选择那样的生活需要勇气,但假如这是获得安静的思考能力的方式之一,

    我想,那生活是值得过的。

     

    一位长辈打来电话,谈起对我的期许。

    说希望我不仅是能站得稳的,而且是能站得好的少数一批。

    感激之余,忽然有些疲惫。

    什么是好呢?

    恐怕我的解读是要让长辈失望的,不说也罢。

     

    好久以前帮安安做过一个问卷,

    “你最害怕什么?”

    当时答:没有。

    现在想改一改,

    我最怕的,

    是失去了那颗可以期许无数种可能的心灵。

     

    有意识的下意识

     
    水王跟我讲得最多的三句话:安;免回;不要在顶峰情绪下作重大决定。
    我深知冲动是魔鬼的道理。可是,回想一下,似乎这二十多年里我遇到的重大决定都是在情绪“高昂”的时候做出来的,汗……
    比如因为大猪的一句话考了师大、因为《科技博览》播放的一段关于鼠疫的记录片学了生物、因为那个戏剧的外推名额来了协和、因为实验室让人郁闷的瓶瓶罐罐选了现在的专业,以及,昨天下午深吸一口气提交的那张报名表。
     
    弗洛伊德认为口误是不存在的。那么,冲动是不是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呢?
     
    同屋有个小小的师姐,很安静,我喜欢跟她说话,因为那样能让我也安静下来。
    她说,不用刻意去选择什么,你的性格会自然而然的帮你做出选择。
    这样的说法我是赞同的,只是,还是有不少时候我们会对自己的性格视而不见,因为周遭太多的嘈杂。反而是某个情绪濒临失控的时刻,来自心底的声音才会变得格外的清晰。
    《正见》中说世间万物皆和合,没有什么是独立、恒常和纯粹的。当一切因缘和合在一起,结果是必然的。
    早上看一篇写吴清源的文章,叙述者是田壮壮,说他陪90岁的吴老为电影《吴清源》找投资,未果,在机场与吴老送别,“那时候我特别矛盾,不知道是不是能找到钱,老头来北京这么长时间,这么辛苦,我心里特别难过”。后来吴老托人送给田一个棋盘,上面只有一个“时”字,吴老说:“一切都是缘,时间不到做不了。”
    “缘”是个比较容易玄乎起来的字,我不太喜欢,但那其中的和合之意是可以接受的。
    现象的无常在于组成现象的因与缘是不稳定的。这容易让人们将某些事实划归于注定的或是运气所致,但事实上是我们对因缘条件产生了影响,至少在起始的时候。
    事物的本质是变化无常,所以,执着于恒常通常导致痛苦,但这不意味着应该消极的等待结果,相反,合理的希望是存在的,例如,如果你想活久一点,可以选择合理的饮食,合理的锻炼。
    “绝望,和它的反面——盲信一样,都是相信恒常的结果”
    生活中的各个层面都是如此。
    “我们能认清因缘的不稳定,就会了解自己有力量转化障碍,并且完成不可能的任务。”
    接受我所选择的,影响我能影响的。
     

    大地是神圣的

     
    鹤类保护年会上看到了一本乡土环境教材,无意间的翻动看到这篇文章。
    环保题材的文字看得多了,有点审美疲劳,更糟的,我是个对环保不太感兴趣的生物系学生。
    不过,这篇后来发现是古董的演说词当时给我的印象却很深,想了想,或许热爱比保护更打动人吧。
     
    大地是神圣的
     
                                        ——西雅图  印第安索瓜米西族酋长
     
    我们印第安人,视大地每一方土地为圣洁,在我们的记忆里,在我们的生命里,每一根晶亮的松针,每一片沙滩,每一撮幽林里的气息,每一种引人自省、鸣叫的昆虫都是神圣的。树液的芳香在林中穿越,也渗透了印第安人自亘古以来的记忆。白人死后漫游星际之时,早忘了生他的大地。印第安人死后永不忘我们美丽的出生地。因为,大地是我们的母亲,母子连心,互为一体。绿意芬芳的花朵是我们的姐妹,鹿、马、大鹰是我们的兄弟,山岩峭壁、草原上的露水、人身上、马身上所散发出的体热,都是一家子亲人。
    华盛顿京城的大统领传话来说,要买我们的地。他要的不只是地。大统领说,会留下一块保护地,留给我们过安逸的日子。这么一来,大统领成了我们的父亲,我们成了他的子女。
    我们会考虑你的条件,但这买卖不那么容易,因为,大地是神圣的。溪中、河里的晶晶流水不仅是水,是我们世代祖先的血。若卖地给你,务请牢记,大地是神圣的,务请教导你的子子孙孙,大地是神圣的。湖中清水里的每一种映像,都代表一种灵意,映出无数的古迹,各式的仪式,以及我们的生活方式,流水的声音不大,但它说的话,是我们祖先的声音。
    河流是我们的兄弟,它解我们的渴,运送我们的独木舟,喂养我们的子女。若卖地给你,务请记得,务请教导你的子女,河流是我们的兄弟,你对它,要付出爱,要周到,像爱你自己的兄弟一样。
    你我的生活方式完全不同。印第安人的眼睛只要一看见你们的城市就觉得疼痛。白人的城里没有安静,没地方可以听到春天里树叶摊开的声音,听不见昆虫振翅作乐得声音。城市的噪音羞辱我们的双耳。晚间,听不到池塘边青蛙在争论,听不见夜鸟的哀鸣。这种生活,算是活着?我是印第安人,我不懂。
    清风的声音轻轻扫过地面,清风的芳香,是经午后暴雨洗涤或是浸过松香的,这才是印第安人所愿听所愿闻的。
    印第安人珍爱空气:人、兽、树木都有权分享空气,靠它呼吸,白人,似乎从不在意人要靠空气才能存活,像坐死多日的人,已不能辨别恶臭,若卖地给你,务请牢记,我们珍爱空气,空气滋养着所有的生命,它的灵力,人人有份。
    风,迎着我祖父出生时的第一次呼吸,也送走它最后一声的叹息。若卖地给你,务请将它划为圣地,使白人也能随着风尝到牧草地上加强的花香。务请教导你的子女,让他们知道,脚下的土地,埋着我们的先祖;教你的子弟尊崇大地,告诉他们,大地因我们亲族的生命而得滋润;告诉他们,印第安人怎样教导子女,大地是我们的母亲,大地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人若唾弃大地,就是唾弃自己。
    我们确知一事,大地并不属于人类,而人类属于大地。
     
    1851年,美国政府要求以15万美元买下印第安人的200万英亩土地,印第安索瓜米西族酋长在西雅图发表了这篇演说,给美国社会带来了极大反响,激发了人们对大地和自然的珍爱,促进了美国各族共同保护大地和自然的行动。华盛顿州的一个城市便以西雅图的名字命名。
    流传下来的《西雅图宣言》有两个版本,这是其中之一。

    没了啥,别没了牵挂

     

    20060325011730132881

        西方的情人节,打开CCTV-10,正在播《子午书简》。
        文学类书籍的第一本——《俺爹俺娘》。
        平实的镜头,平实的文字,爹娘平实的一生。

        第一次感受到情人节的暖意,不是因为玫瑰花,也不是因为巧克力。
        翘首盼归的亲情,相濡以沫的亲情。
        真正能打动人的,终究是人世间的大爱。

      爹娘在一起生活了整整 72 年。
      72 年,就人的一生而言,是一段漫长的时光。
     娘过门前,你见过她吗?我曾问爹。
      没有,虽说是一个村东,一个村西,却没有见面的机会。那时还小,十五六岁,懂啥?爹说。
      媒人给你说婆家的时候,你知道吗?我又问娘。
      知道一点点,俺也不问。同意不同意是爹娘说了算,他们又不跟俺商量。娘说。
      虚岁 17 的爹和虚岁 19 的娘,便在吹吹打打声中成亲了。

      成亲那天,娘身穿福义褂、福义袄和福义裙,头蒙红布,脚穿三寸绣花鞋,坐着花轿来到我家。迎亲拜堂的爹,身穿大褂,头戴洋草帽,脚蹬黑布靴。爹回忆说,这顶洋草帽还是从 20 里以外的他舅家借来的。当拜完天地,进入洞房,给娘掀开蒙头红布的时假,爹才知道娘长得啥样。
      个子挺矮,长得不算丑,也不算俊。
       
    这就是娘给爹留下的第一印象。
      娘当时低着头,眼睛直往脚下看,新郎到底啥模样,她连瞅都没瞅一眼。
      一连几天,新郎新娘不说一句话。爹一大早就外出干木匠活,中午、晚上回来,娘已做好了饭。爹和爷爷奶奶在桌上吃,娘走到锅台边上吃,还是不说话。两年后,两人才开始说话,第三年上有了我大哥,家里才有了点欢乐气氛。

      你咋能憋那么长时间不跟爹说话呢?我问娘。
      娘说:他动不动就吵人,不想答理他。
      爹十一个兄妹,就剩了他一个,爷爷奶奶宠着他。他脾气倔,爱吵人,有一次,爹还打了娘两巴掌。娘烦透了,竟喝下一灯煤油。幸亏家里人发现早,给她往嘴里灌绿豆水和白炭土(一种白色的土,传说这种土和绿豆水能解毒),娘把肚子里的东西全吐出来,才保全了性命。

      我问爹娘,你们想到过离婚吗?爹说:
      没有,咱家不兴这个。结了婚就像钉子砸到木头里,离啥婚。
      娘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不都是这样。唉,俺这一辈子也受够他的气了。
      以后日子长了,他们总算磨合好了。一个巴掌拍不响,爹烦了,吵几句,娘装作没听见就过去了,不计较言语高低。
      过日子吗,天天一个锅里馍勺子,也还会出现一些矛盾。
      有一年快过春节了,舅舅到我家,说我姥姥的祭日快到了。娘对爹说,把橱子里那包饼干让他舅捎回去,给他姥姥上坟吧,他姥姥一辈子没见过饼干。爹没说什么,就算答应了。过了几天,爹突然跟娘吵了起来:
      今天啥日子,你忘了?
      娘一想,坏了,今天不是我奶奶的祭日吗!趁天还没黑,赶快打发外甥女桂花去上坟。爹觉得不出气,又跟着吵了一句:
      光想着你娘,忘了俺娘了!
      娘闷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第二天便病倒了。
      我和姐姐赶回家,商量着怎么说说爹,让他改改爱吵人的脾气,没想到进屋一看,爹守在娘的床前又喂药、又喂饭,还不时拉过娘的手抚摸着。
      爹,你不是常说事多伤心,话多伤人'吗? 以后你不要……”
      我还没说完,爹就知道我要说什么,便打断我的话:
      今年咱那庄稼长得不孬,能过个好年了。又东扯西扯说开了别的。说完后,又要抢着去烧火做饭。这对从来不下灶的爹来说,可真难为他了,我和姐姐又赶紧抢着去做。
      娘也猜出我和姐姐要劝说爹的心思,便对我们说:别怪你爹,谁还没有个脾气,他平时说话就扩着个嗓门喊,就像打架似的,可他心不坏。俺还怕他不吵呢,听他嗓门一小,就是身体有毛病了。
      听了娘的话,我和姐姐偷偷笑了。

      爹娘吵嘴闹意见,从不当着儿女的面,他们在我心目中始终是和和睦睦的。记得幼年和爹娘在一盘炕上睡,躺下后,他们就开始说话,絮絮叨叨地说些家里家外发生的事。我总是在他们的说话声中入睡。早上醒来,还是絮絮叨叨的说话声,好像整夜没睡 一样。不同的是早上说的都是夜里做了个啥梦了,今天该干啥活了之类了话。这时爹说话总是慢言细语的。

      少年夫妻老来伴。年纪大了,爹娘变得形影不离。我和二姐在外工作,把爹娘一块接出来住几天还行,要是只接出一个来,在外的一个就挂念家里的一个。邻居大婶跟爹娘开玩笑说:
      你老两口属刺猬的,身上都有刺,却谁也扎不着谁。
      爹听了,笑着说:这叫秤杆子不离秤砣,老汉不离老婆',你懂吗?

      这就是我的爹和娘。

       今天是文中的母亲去世三周年的纪念日,祝福这对天上的“恋人”。

     

    故词今忆

    未命名

        第一次读苏轼的《江城子》是初一,少不更事的年纪读不出那些浸满字里行间的情绪,只由于母亲常在窗下为自己绑小辫而记住了“小轩窗,正梳妆”。
        如今每每读及都不禁泪流满面,想来或许是偿了年少时不谙离恨的债吧。
        苏轼的词读得很少,脑子里仅有的几句大都为恣肆豪健之作,于是这首婉转真挚的悼亡词愈发的显得珍贵。
        翻看过好几篇这首词的赏析,大都感叹红颜早逝,思念凄苦。
        实际上,红颜若不能优雅老去,那么在最灿烂的时刻戛然而止也未尝不是种美。
        当然,这种美的存在需要有个前提,那就是——记忆。
        以记忆作为载体,将美的断面在时间中封存,这便是苏轼笔下的思念。
        王弗未必如评述中的那样“年轻貌美”,但有了苏轼的“真情郁勃,句句沉痛,音响凄厉,有声当彻天,有泪当彻泉。”(唐圭璋),这美早已脱于形容,成为记忆中的点点星光。
        不得不说,王弗其实是幸运的。
        历史上像王弗一样幸运的女性在清朝还有一位,那就是《浮生六记》里的芸娘。甚至,她比王弗更幸运,因为她生前遇到了沈复,死后又“遇”到了林语堂。
        沈复可以称得上是最懂女性之美的生活艺术家,这种对女性的理解源于他舒缓、旷达的自然人性。沧浪亭中的举案齐眉,不仅让我们看到了跨越数百年的现代爱情,更塑造了一位“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性”(林语堂)。
        羡慕这样的存在。

    栖居,孤独并诗意地

     

    jimmi

        因为“诗人哲学家”Heidegger知道了“哲学家诗人”Holderlin,他的文字比预料的涩得多,尤其对于一个欠了图书馆太多债的理科生来说。
        耗费了大半个国庆假期,也只能囫囵读完作品集中1800年之前的篇章。
           Holderlin的诗,歌唱生命的痛苦,令人心灵颤抖。
        痛苦,源于诗人溺于“社会学家称之为集体的当今人类历史——社会生活的存在境况”(《Poetry,Language,ThoughtHeideggerp.214),却又要在“现实中闭上双眼”,催逼着自己,以诗的方式,把经受的语言体验形诸语言;源于诗人旷野中的呐喊只与回声相伴的孤独。
        诗人生于1770年,最初的理想是做司祭,没有成功。经过各种波折后,他成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里,他爱上了学生的母亲(狄奥蒂玛,他诗歌中永恒的形象)—不可能有结果的爱。不久,因为陷于不能自拔的境地,他离开了,开始从事写作和漫游。再后来,他得了经神病,开始是躁狂性的,后来是忧郁性的。这种癫狂一直持续到1843年他逝世—在守林人的小屋里,一个人度过了生命中丧失理智的最后四十年。
        不过,与其说诗人的精神病是一种疯癫,不如说是一种沉醉更为恰当。沉醉于在拒斥现实的平庸和低俗的同时,全身心地体验生命的痛苦;沉醉对故乡最本源的回归;沉醉于对神的世界全身心的虔诚;沉醉于摆脱失落自我和“无家可归”的困境,寻找属于心灵的诗意居所。
        诗人在境遇的困苦和性格的纷繁变幻中,还欣然与友人分享天性中的每个兴趣以及生活中的每件事,这种忠实于自己的精神和心灵记忆的纯爱之心,在我看来,是人之为人最根本的理由。
        不知道为什么,读Holderlin的时候,脑中总浮现出另一个名字——Wolfgang Amadeus Mozart,一位仅活了36岁的奥地利作曲家。
        初识Mozart是由于那首他5岁时创作的小步舞曲——天真、质朴、欢快、甜美的旋律,充满着青春的朝气。除了最后一首《安魂曲》以外,Mozart的大部分作品都有着优雅、清新、平易近人的气质,旋律澄澈剔透、干净细致、结构完整。曾有人说:在音乐史上有一个光明的时刻,所有的对立者都和解了,所有的紧张都消除了,那光明的时刻便是Mozart他的音乐甚至不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而能够直接地进入到人们的内心。——这正是我在众多伟大的作曲家中唯独钟爱Mozart的原因。
        当然,欢快甜美的风格在Mendelssohn的作品中更为典型,但在我看来,Mendelssohn的甜美是可以找到根源的——他是极少有的,一生都沉浸在幸福中的音乐家。正因为这种源头的可寻性,使Mendelssohn在我心中的形象与“伟大”这个词怎么都无法匹配,虽然跟大部分女孩子一样,我也喜欢《婚礼进行曲》。
        反观Mozart,看过电影《Amadeus》的人一定不会忘记那个在影片中被刻意“扭曲”的美学形象——话语粗鲁,举止轻浮,无数次不合时宜的歇斯底里的笑声。
        影片开头的两个强烈的顿音来自歌剧《唐璜》,高亢、有力,带着难言的震撼。画面上,幽深的街道,一辆马车在风雪夜晚匆匆驶过,伴随着《G小调第25交响曲》的第一乐章,黑暗深处响起的绝望叫喊让人不寒而栗,“Mozart——”
           Mozart的一生坎坷,付雷曾这样记述:
       “大家都熟知Beethoven的悲剧而寄以极大的同情;关心Mozart的苦难的,便是音乐界中也为数不多。因为Beethoven的音乐几乎每页都是与命运肉搏的历史,他的英勇与顽强对每个人都是直接的鼓励;Mozart却是不声不响地忍受鞭挞,只凭着坚定的信仰,像殉道的使徒一般唱着温馨甘美的乐句安慰自己,安慰别人。虽然他的书信中常有怨叹,也不比普通人对生活的怨叹有什么更尖锐更沉痛的口吻。可是他的一生,除了童年时期饱受宠爱,像个美丽的花炮以外,比Beethoven的只有更艰苦。”
           Mozart留下了两个巨大的悖反——生活的苦难和音乐的纯美;人性的天真和旋律的深邃。
        两种悖反到底怎样存在于一个人身上?这个追问始终在困扰着我。
        直到今天,我“听到”Heidegger说:“语言作为语言说出它自己”才恍然所悟——音乐何尝不是如此。
        语言挑选Holderlin作为诗的使者,音乐挑选Mozart作为旋律的使者。
        语言和音乐是源于自然之神的声音。爱默生曾说过:“有些声音在孤独中我们才听得见,在人群中它们会模糊而消隐。”于是,神剥夺了诗人和音乐家流俗的本能,赐予他们丰富的安静,在孤独的灵魂中聆听神的召唤。
        孤独,在此刻,是一种智者的心境。它让人在众声喧哗之中保持着独自的清醒与镇静。
        孤独者,必有过大苦与大爱。正是这些生命的印记,催促着孤独者追寻最本真的需要——
        人性的栖居,诗意的栖居。
       
        分享Holderlin的诗作为结束——
     
        如果人生纯属辛劳,人就会
        仰天而问:难道我
        所求太多以至无法生存?是的。只要良善
        和纯真尚与人心为伴,他就会欣喜地拿神性
        来测度自己。神秘莫测而不可知?
        神湛若青天?我宁愿相信后者。
        这是人的尺规。人充满劳绩,但还
        诗意地安居于这块大地上。我真想证明,
        就连璀璨的星空也不比人纯洁,
        人被称做神明的形象。
        大地之上可有尺规?
        绝无。
     

    一颗开花的树

    静静地 听着它们的歌声

     

     

      

       如
       在
       我
       求

       佛
       长
       阳
       朵

       当
       那
       而
       而

       朋 瓣 
       是

     

    选择一种生活

       
        整理旧物的时候翻到了很多本《读者》,大部分是舍友买的。忽然,脑中闪现出高中时和一群话痨边吃中饭边在教室里聊上面文章的日子。
        那时,《读者》是一种习惯。
        一晃眼,几年过去了,习惯被时间留在了昨天,所幸,翻阅粘满灰尘的熟悉封面,还能忆起旧时,那些快乐,柔软的旧时。
        很久前在《读者》上看过一篇文章,题目记不准确了,内容是关于林徽因的,大意是赞扬梁思成和林徽因如何志趣相投,如何将爱情和事业高度统一之类的。
        因为徐志摩的诗,然后知道了林徽因,个人是比较欣赏林徽因的,当然,只是她属于建筑家和诗人的那一部分。而不是“梁—林—徐”这个最佳电视剧本切入点的噱头里的主角。想起在某一博客上看到的评论,说林徽因是选择了生活,没有选择爱。由此想到米兰·昆德拉笔下的诗人雅罗米尔,雅罗米尔认为他选择了爱,但是实际上他是被生活选择的,终将还是选择了生活。
        最近一直被一种混乱所困扰,思想上的芜杂又往往会波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多米诺骨牌一般的将原本的井井有条一项一项推倒。思来想去,无非又是面对选择的无力。选择什么呢?一份工作?一个爱人?一条想花一生走下去的路?归根到底,就是一种生活。
        荣说之所以会无力,是因为恐惧,我们是缺乏安全感又吃不了苦的一代人。人与人之间无法相互信任,大家都在等对方先付出,结果大家都失望。
        我无可辩驳。
        不知道依靠自己怎么将混乱抽丝剥茧,于是求助他人:请老大吃羊肉烩面,在集天坐了整个中午;约了博士猫侃Q,凌晨三点还在噼里啪啦敲键盘;拉了肉肉不远万里跑到北科所,和南南聊,和佳佳聊;猛发短信轰炸荣和大脸猫……
        能折磨的人都被我蹂躏了一遍,突然发现,就像做了很多本习题集,不论之前的演练怎么充分,到了上考场的时候,试卷上的题目还是不一样的,必须得从头想过,必须自己提笔演算。
        老大说,如果不知道该怎么做,最好的方法就是什么也不做。
       《槲寄生》里面也有一段对话:
       “你是愿意被卡车撞还是汽车撞?”
       “卡车吧,直接死了一了百了”
       “不对,汽车好一点,说不定可以生还并且不残废。”
         真的遇到车祸,你可以选择吗?
       “如果无法选择,那么唯一的选择就是——放弃选择。”
         有点道家无为而治的味道。
         可惜我还年轻,郁秀说过,道家是应该中年才去学的。
         混乱就混乱吧,好在虽然无力感越来越强烈,但乐观的情绪也是一天高过一天。
         鲜花总会有的,面包总会有的——希望前人们没有骗我。
     

    行旅者

     
        喜欢余秋雨的文字。不论关于他的家族,他在文革中的种种怎样的招人攻讦。
        从《文化苦旅》到《笛声何处,看过其中相当一部分,读完后很有“饱感”的是《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当然,《行者无疆》我也很喜欢,但这种喜欢较之前两本就不那么纯粹了,参杂了些许自己对于欧洲文明的好奇,以及对于这个颇有气势的书名的喜爱。
        这两天上课在看朱兆瑞的《3000美金,我周游了世界》,要在平时,起个炒作嫌疑这么大的书名,我肯定是要鄙视的。但碰巧最近很想看点关于行旅方面的文字,上网一搜,尽是景点大全,旅游指南,比起这些甘蔗渣,我更愿意把时间花在小朱身上,虽然他的文字并不那么精致,但随性的三勾两划到也传达出几分行旅者的洒脱和自得。顺便,还有一点沾沾自喜。
        余秋雨说:“行旅者的精神结构是独特的。这种结构,是对常态情思的多重背反;这种背反,大陆称为悖论,台湾称为吊诡,虽是哲学命题却裹卷着苍凉的感情;这种感情,沉在心底,压在喉口,无可名状;虽然无可名状,一旦撞见却能立即感受,如荒村见故旧,陌路遇知己。
        朱兆瑞则认为旅行不是旅游,更不是苦行,旅行是一种积累。重点在于“行”。
        看来,小朱是成不了余秋雨的“陌路知己”了,虽然他们都是“走”完了全程的行旅者。但小朱强调的旅“行”却和《出走十五年》中那个将“旅行者”倒置为“行旅者”的意图不谋而合,不知道如果两人看到了对方的文字,有没有可能会心一笑?
        羁困久了的人尤其渴望出走,走得越远越好。然而“走”这一个字,写来简单,却无比繁杂。
        想走但走不动,欲望太多,太沉,包袱里没有位置可以放下梦想。
        羡慕那些今天找到梦想,明天背着包就出发的人,一路欢歌,一路小跑,因为包里装的,只有梦想。

    在那里

    在那里,心是无畏的,头也抬得高昂;
    在那里,知识是自由的;
    在那里,世界还没有被狭小的家园的城墙隔成片段;
    在那里,话是从真理的深处说出;
    在那里,不懈的努力向着完美延伸;
    在那里,理智的清泉没有沉没在积习的荒漠之中;
    在那里,心灵受到你的指引,走向那不断放宽的思想与行为——
               进入那自由的天国,我的父啊,让我的国家觉醒起来吧。
     

    弥赛亚.夜歌

     
    坐在天堂
    坐在天梯上
    看着这一片草原
    属于哪一位国王
    多少马
    多少羊
    多少金头箭壶
    多少望不到边的金帐
    如此荒凉
    将我的夜歌歌唱

    拿着剪刀奔跑

          自从被垃圾至极的《那小子真帅》彻底伤害过之后,对书店和网站所谓“畅销书排行榜”失望至极,许久之后路过书店,看到了这本绿皮的书,翻了翻序,买了下来。每天睡觉前看几页,竟然也不觉就到了封皮。说实话,我觉得写得最好的仍然是序。
          “你痛苦吗?你孤独吗?那就毫不犹豫地发泄吧!手舞剪刀,一路狂奔,不管伤着谁。”
          “所有的孤独者,内心渴望发泄而又怯于发泄。而勇敢的孤独者,就应手握剪刀,不停地跑啊跑;就应头也不抬,两腋生风,又吼又叫,双目充血,形同猛兽!此时,任何人都不可贸然阻拦,不然,他们就可能挨上一剪刀,以致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做不了持剪人,所以,我不是个勇敢的孤独者,甚至连孤独本身也没有勇气承认
          吵架了,因为猜疑,最庸俗的理由
          不想解释,因为解释本身就是对自己的侮辱
          但是,骄傲的自尊无法承担莫须有的罪名
          拿起剪刀,却无法奔跑,因为无论伤着谁都只能让我再一次举起剪刀
          其实,孤独者不需要用鲜血来抚慰,只不过想要一个可以盛放眼泪的角落
          我不想奔跑,因为可以伤害的,只有我自己